药品
医疗器械
化妆品
其他
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的处罚
具有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之一的行为者的处罚
涂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者的处罚
涂改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者的处罚
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处罚
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患有《条例》第七条所列疾病之一,未调离者的处罚
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处罚
经停产处罚后,仍无改进,确不具备化妆品生产卫生条件者的处罚
经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改进后仍无改进者的处罚
拒绝卫生监督者的处罚
经营单位转让、伪造、倒卖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者的处罚
生产企业转让、伪造、倒卖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者的处罚
涂改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件或批准文号者的处罚
我要办事
请选择您要办理
的最上方的业务分类
我要浏览
我要查询
我要咨询
返回首页
请选择需要
办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