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沿革 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2年9月,成立时单位名称为“宜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分局”。2004年5月,更名为“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7月,经省编办批准,“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升格为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处级直属局。2016年5月,经省编办“赣编办文〔2016〕57号”文批准,更名为“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2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赣厅字〔2018〕118号”文规定,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行政机构。
二、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编办印发的《关于调整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机构事项的通知》(赣编办发﹝2019﹞333号),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调整为:在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下,依法依规负责樟树市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现场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现场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根据省委编办印发的《关于调整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机构事项的通知》(赣编办发﹝2019﹞333号),核定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4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药品经营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现有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为樟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