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第31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启用“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专用章”。主要用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及相关线索协查、不合格产品核查等执法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专用章印模样式.pdf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