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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2-05-12 信息来源: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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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药监综妆〔202242号)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药监局定于2022年5月下旬在全省组织开展2022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安全用妆,携手“童”行。

时间:2022年5月25日—6月1日。

二、宣传重点

本次宣传周以儿童化妆品科普为主线,宣传重点有两项:

(一)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贯重点对有关儿童化妆品监管政策和儿童化妆品标识小金盾进行科普宣传

(二)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知识的宣传,重点科普儿童的皮肤特点、儿童化妆品选择和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活动安排

今年宣传周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以线上活动为主,条件允许时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活动期间,按部署要求与国家局同步,省局与市局联动,相关直属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电商平台、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进一步扩大宣传周活动的参与范围和活动影响,提升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效果。具体安排如下:

(一)预热阶段(5月1-24日)

1.制作播放科普宣传视频。围绕“儿童化妆品安全”主题,组织制作、发布、展播和评选优秀科普作品,并鼓励制作短视频参与抖音、快手“2022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话题活动。(化妆品监管处指导,各地市局、各直属单位承办)

2.组织参与并推广全国“儿童化妆品”网络知识答题活动。通过海报、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推广,吸引公众参与,寓教于乐,精准传播儿童化妆品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化妆品监管处指导,各地市局组织参与)

3.设计制作科普宣传资料。制作和编印儿童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手册、海报等宣传资料,在宣传周期间发放给各地市局及社会公众。(化妆品监管处承办,各地市局联动)

4.消费安全提示和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活动。5月份在主流电商平台的化妆品品类商品展示页及相关化妆品经营门店等场所,发布儿童化妆品消费安全提示,普及儿童化妆品标识“小金盾”。组织部分商场和化妆品企业继续开展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活动。(化妆品监管处指导,各地市局分别组织开展)

5.打造科普宣传矩阵。请相关媒体对宣传周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发宣传周相关宣传内容;鼓励各制作发布科普作品参与抖音、快手话题活动;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宣传周公益广告综合规财处、化妆品监管处承办各地市局联动

(二)宣传周期间(5月25日-6月1日)

1.宣传周启动仪式暨高质量发展论坛5月25日)。由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承2022年江西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化妆品监管指导,赣江新区局承办,其他地市局联动)

2.“爱肤日”活动(5月25日)。结合启动仪式,围绕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开展义诊、科普讲座等活动(化妆品监管处、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指导,九江、抚州局承办主题活动,各地市局分别组织开展)

3.在核心商业区LED屏幕轮播短片宣传(5月25日-6月1日)。选取人流密集的核心商业区的LED屏幕,对儿童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等相关内容视频进行为期一周的宣传轮播,频率为每天9点—22点,轮播60次,每次15秒(化妆品监管处承办,各地市局分别组织开展)。

4.儿童化妆品主题公益培训(5月26日)围绕“儿童化妆品安全”主题,组织参加网络公益培训,主要面向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监管部门,针对监管法规政策、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科普知识等内容分模块进行授课学习(化妆品监管处承办,各地市局组织参加)

5.儿童化妆品科普进校园活动(5月27日28日开展儿童化妆品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面向儿童、家长、教师,播放科普视频,发放宣传册,并视疫情情况举办线下科普讲座,各地结合实际分别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管指导,南昌、鹰潭局承办主题活动,地市局分别组织开展

6.化妆品高质量发展研讨会5月29日)邀请化妆品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校、监管部门,围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政策,研讨化妆品安全监管和技术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化妆品监管承办,各地市局联动)

7.实验室开放活动(5月30日)以化妆品检验机构实验室等为依托,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公众预约参观或以网络的形式,展示儿童化妆品检验检测过程,同时进行儿童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药检院牵头承办,各地市局分别组织开展

8.生产企业开放活动(5月31日)。作为国家局安排承办的主题活动之一,组织相关化妆品生产企业对公众开放,精心制作儿童化妆品研究与评价实验过程、儿童化妆品生产过程全景视频,以网络的形式开展远程参观活动并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下开展现场参观活动,同时进行儿童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化妆品监管处、检查员中心指导,赣州局承办主题活动,其他地市联动

9.儿童化妆品科普大讲堂活动(6月1日)结合“六一”儿童节和各地的实际,在线上线下开展公益科普讲座,组织科普视频进社区、进商场、进游乐园、进幼儿园等,为儿童、老师、家长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常识及使用误区,提高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意识(化妆品监管处指导,萍乡局承办主题活动,各地市局和各直属单位分别组织开展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省局宣传周活动由化妆品监管处牵头主办,综合规财处配合把关,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受理中心、药检院、检查员中心、樟树局直属单位密切协并按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地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宣传周活动方案,同时强化对宣传周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在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标识及宣传口径等方面保持一致。省局安排各地市局承办的主题活动要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相关活动视频材料及时上报共享。

(二)加强审核把关。各项活动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宣传周各类宣传材料审核把关,把好政治关和业务关,确保宣传内容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准确性。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的监测,稳妥发布有关信息。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市局要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创新科普宣传的内容和形式。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科研院校共同主办和参与各项宣传活动,引导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参与,打造媒体矩阵,扩大宣传效果。

(四)严格纪律要求。宣传周是药品监管部门服务公众的重要载体,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有力举措,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厉行节俭办事。宣传周期间各类活动要以公益的方式举办,不得收取费用。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宣传周活动,在举办各类活动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其它事项

省局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同步)“化妆品科普宣传”专栏中,发布本次宣传周活动图片、视频等宣传资料。同时,建立考评推优机制,对各地市局宣传周活动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对特色鲜明、效果显著的活动以“江西省2022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的名义进行通报表扬,提高各级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各地市局要做好宣传周活动的方案制定、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5月15日将本级活动方案、6月20日前将科普宣传周工作总结发送至电子邮箱308304586@qq.com

人:徐勇、蔡雅岚

     话:0791-88178529  88151696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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