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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国家局“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集体学习培训视频会议的通知

2022-03-10 信息来源: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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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国家局定于3月11日召开“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集体学习会议,要求省级局组织人员在分会场参加培训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3月11日(周五)下午2:30开始,会期半天。

二、培训地点

省局机关大楼7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

四、参加人员

1.省局领导;

2.省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下设四个工作组全体成员(名单详见省局《关于成立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以及各处室、单位联络员;

3.法规处、检查监督办全体干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使用国家局专网视频会议系统,请受理中心安排人员做好会议设备调试及全程保障。

2.参会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提前10分钟入场就坐。

3.参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联系人:郭波,8815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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