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恢复生产的申请,省局组织检查组于2021年7月11-12日对江西初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审查,该企业对跟踪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改正,基本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要求,同意恢复生产。
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生产质量管理,切实落实化妆品安全主体责任。
特此公告。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