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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经营相关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告(公告〔2021〕30 号)

2021-06-15 信息来源: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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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督促化妆品经营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我局对10家化妆品经营相关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 2020年3-4月化妆品经营相关企业监督检查情况一览表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3-4月化妆品经营相关企业监督检查情况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情况

处理措施

1

宜阳新区百凤堂化妆品店

2021年4月1日

现场检查企业已提交注销《营业执照》申请。

已注销《营业执照》。

2

江西青龙集团酒店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缺陷4项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应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2个月内将相关情况报我局。

3

上饶市星后传奇北斗星美容有限公司

2021年4月8-9日

缺陷4项

上饶市市场监管局应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2个月内将相关情况报我局。

4

上饶市万达嘉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

2021年4月1-2日

缺陷3项

上饶市市场监管局应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2个月内将相关情况报我局。

5

南昌市东湖美容美发用品商店

2021年4月7日

缺陷8项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应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2个月内将相关情况报我局。

6

南昌市西湖区伊嘉美美容美发用品商店

2020年4月1日

缺陷6项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应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2个月内将相关情况报我局。

7

红谷滩新区纤诺涛美容美发店

2021年3月31日

缺陷6项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应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2个月内将相关情况报我局。

8

南昌市东湖区珍珍柔婷美容护肤中心

2021年4月8日

缺陷6项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应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2个月内将相关情况报我局。

9

新余市北湖宾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8日

缺陷3项

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应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2个月内将相关情况报我局。

10

渝水区劳动南路新天地美容美发用品店

2021年4月9日

缺陷5项

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应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2个月内将相关情况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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