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公告(第2021077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文件要求,我局按照验收标准对江西展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组织现场检查,检查合格,符合核发条件,拟发放《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现予审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时间自2021年 3月5日至2021年3月12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8178529
地 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政编码:330029
特此公告。
附件:审查公告.doc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