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元亮等7名同志202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批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54号)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30号文件),2021年1月18日经省局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评议工作小组对汪元亮等7名同志进行考核评议,汪元亮等三名同志具备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占翌领等四名同志具备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资格时间自考核评议小组通过之日2021年1月18日起算。
附件 202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7人).doc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