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发证审批公告(2021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西省药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重新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经现场检查、资料审查和审查公示,江西禾氏美康药业有限公司滴眼剂(化药)基本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相关附录要求。该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发证要求,同意予以重新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江西省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公告(2021年第4号)目录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8日
附件
江西省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公告(2021年第4号)目录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注册地址 | 社会信用代码 | 分类码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生产负责人 | 质量受权人 | 有效期 | 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 | 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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