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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发证审查公示(2021年第4号)

2021-02-10 信息来源: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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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重新审查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药监药品生产〔2020〕25号)等规定,经组织资料审查、综合评估,江西禾氏美康药业有限公司滴眼剂(化药)基本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相关附录要求,该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发证要求。现予以审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6日止,共7天。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8158648,0791-88158059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政编码:330029  

电子邮件:ypsc@mpa.jiangxi.gov.cn

特此公示。

附件:

企业名称

许可证号

注册地址

社会信用代码

分类码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质量受权人

有效期

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

发证机关

江西禾氏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赣20160139

南昌市长堎外商投资工业区物华路258号

91360000772368606F

Dh

黄术

黄术

曹凯

胡丹

曹凯

五年

江西省南昌市长堎外商投资工业区物华路258号 :滴眼剂(化药)***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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