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药监械监〔2021〕50号
南昌市朝阳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按照《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责成南昌市朝阳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知》要求,整改完成后向我局提出了复产申请。经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跟踪检查,认为已基本完成不符合项的整改。现同意你公司恢复生产。
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特此通知。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