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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重新审查发证审批公告(2020年第70号)

2021-01-04 信息来源: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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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审查公示,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溶液剂(外用)、洗剂、搽剂、软膏剂、乳膏剂、涂膜剂、凝胶剂、酊剂(外用)基本符合江西省核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验收标准(2015版),上述配制范围符合《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重新审查发证要求,同意予以重新审查发放《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重新审查发证目录信息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江西省《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重新审查发证目录信息(2020年第70号)

 

医疗机构名称

许可证号

注册地址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制剂室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有效期

配制地址和配制范围

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

赣20160002

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大道388号

12360100491103839M

熊志伟

罗美兰

罗美兰

五年

配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大道388号

配制范围:溶液剂(外用)、洗剂、搽剂、软膏剂、乳膏剂、涂膜剂、凝胶剂、酊剂(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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