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华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按照《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南昌市东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1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赣药监械监〔2019〕3号)的要求,整改完成后向我局提出复产申请。经我局检查组复查,认为你公司已基本完成缺陷项的整改,同意恢复生产。
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特此通知。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