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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特殊药品经营许可审查公示

2020-06-28 信息来源: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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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及《江西省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定点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赣食药监药化生产〔2016〕81号)等规定,经我局组织对赣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和现场检查,认为符合增加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定点经营范围的许可要求,现予以审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4日止,共计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8121017、88158017

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政编码:330029         

电子邮件:aqjgc@jxfda.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江西省特殊药品经营许可审查公示2020015.doc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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