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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等四部门开展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全力保障出口药械质量安全

2020-06-26 信息来源: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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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市场监管局在省药监局召开严厉打击疫情防控药械违法犯罪行为行刑衔接联席会。省公安厅水警总队总队长赵榆江、省药监局二级巡视员刘小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从快从重从严打击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截至3月底,全省查处无证生产、无合格证明、无合法来源和不符合标准要求等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60余件,侦办制售假劣涉疫情物资及哄抬物价非法经营类刑事案件21起。

会议认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出口质量安全,事关中国制造形象。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对生产经营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必须利剑高悬、重拳出击。对违法犯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惩处,绝不姑息。要强化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顶风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会议强调,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一是统一思想,依法履职尽责,严惩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二是狠抓案件查办,畅通案件移送渠道,加强立案监督,切实解决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确保“四个最严”要求有效落实。三是密切协同配合,确保药械安全。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和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公安机关加强案件侦办力度,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或转移证据;检察机关加强快捕快诉和全程指导;组建专家库,加强涉案物品风险评估,进一步发挥检验检测鉴定绿色通道作用,凝聚共同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四是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强化案件研判,特别是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联合会商、联合指导、联合调度、联合查办、联合督办,构建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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