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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报:【药监新时代 省市局长访谈】建设智慧监管 推进药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05-13 信息来源: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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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上官新晨

推进药品智慧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是党中央的要求,也是实现药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对信息化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明确指出,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这也为我们做好新时代药品监管信息化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药品智慧监管工作做出详细部署和安排。2020年,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突出“三聚焦”,重点在“三打造”“四抓好”上下功夫,取得了初步成效。

铸造智慧药监体系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信息化和药品监管工作深度融合趋势日益明显,信息技术的重要地位日渐凸显。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我们要深刻认识互联网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以推行电子政务、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等为抓手,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利用互联网扁平化、交互式、快捷性优势,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用信息化手段更好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推进药品智慧监管,国家药监局印发《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坚持创新发展,遵循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发展规律,加强监管数据的开发和新技术的应用,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江西省药监局承担的药品监管职责发生重大调整,原由市、县承担的1139家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管、检查执法职能上收至省药监局,省级药品监管力量明显不足。同时,现有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不能满足新时代药品监管工作需要,无法实施精准监管。

为了改变监管现状,江西省药监局积极推进药品智慧监管信息化工作。快速启动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电子政务网等技术,全面整合“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业务数据,以“一企一档”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核心,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构建监管“大系统、大数据、大平台”,推进业务协同能力和监管服务能力双提升,提升监管的精准性、靶向性和科学性,实现药品行业“全方位、全环节、全流程”智慧监管,为推进药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和保障。

发力“三打造”

信息化是药品监管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智慧监管覆盖广、效率高,全程可留痕,信息可追溯,让监管触角更加灵敏,有利于节约人力物力,提高监管的公正性,为药品监管配上“千里眼”“顺风耳”。对于江西省来说,药品监管信息化基础薄弱,存在统筹协调难、数据融合难、创新应用难、实效发挥难等问题。除此之外,还面临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带来的挑战。必须抓住信息化发展的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国家药监局提出的“大系统、大数据、大平台”核心任务,建设智慧药监,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打造大系统。建设涵盖行政审批、日常监管、执法办案、抽查检验、信用管理等的全省统一业务大系统,实现药品监管业务“一次登录、全网通办”,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记录全程留痕,加快移动互联技术推广应用,实现监管服务转型升级。

打造大数据。智慧监管的核心在数据,大数据来源于不同的应用系统。要打破监管信息横向不连接、纵向不贯通造成的“信息孤岛”壁垒,强化药品监管数据中心建设,依托采集、汇聚、存储、清洗、标准化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等各部门数据,建立“两品一械”“一企一档”“一品一档”,形成智慧监管的全品类、全链条、全流程信息,汇聚、管理、共享、开放监管大数据资源,打通国家与省之间、省级不同部门之间数据互联互通,构建服务江西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综合分析、药品安全态势分析、药品安全风险管控、药品安全跟踪追溯、药品安全数据共享等药品监管数据中心。

打造大平台。通过建设大平台,构建起药监系统统一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依托江西省政务云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药监云,实现智慧药监在系统、数据等方面的集约化管理,数据共享、互联互通、资源共用。构建网络安全电子身份认证体系,实现智能身份认证、业务授权和用户审计;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加强对业务应用系统的访问控制,确保业务系统及数据资源安全。

做到“四抓好”

智慧药监建设成不成功,主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要通过智慧药监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需求。建设智慧药监要突出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抓好疫苗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建设疫苗电子全程追溯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明确要求,“整合疫苗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追溯信息,实现疫苗可追溯”。要坚持“物码同追、冷链并行”应用主导原则,逐步实现江西省内疫苗从生产、配送到预防接种全链条疫苗流向追溯监管,全过程冷链温度环境实时监控,疫苗最小包装单位来源可追溯、去向可监控、冷链可核查、责任可追究。江西省疫苗追溯公众查询系统已于4月1日正式上线试运行,为群众提供疫苗信息查询功能,极大提升了公众对疫苗安全的信心。

二是抓好药品电子证照管理。电子证照是实现审评审批全过程电子化、提高药品监管政务服务便捷性的基础。要按照江西省相关要求和部署,依托全省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整合审批系统、药械认证管理系统和OA系统,统一数字签章,推广使用电子证书管理,推动实现行政许可全流程“一网通办”,更多事项“不见面审批”、更多领域“无证办理”。

三是抓好电子档案建设。通过电子档案建设,构建“两品一械”许可备案、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电子档案库,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数据查询服务。建设“两品一械”监管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推动电子许可证、电子注册批件、电子检验报告共享和应用,推进“审、批、查、检、处”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共享。

四是抓好公众服务系统建设。通过公众服务系统建设,及时将企业基本信息、监管记录等药品数据向公众统一公示,让公众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脑端等多种方式查询,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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