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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公告(2020年第1025号)

2020-11-27 信息来源:中药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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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重新审查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药监药品生产〔2020〕25号)等规定,经组织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综合评估和公示,南昌恒湖药酒有限责任公司酒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符合法定药品生产条件。该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发证要求,我局同意换发该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企业名称

许可证号

注册地址

社会信用代码

分类码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质量受权人

有效期

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

发证机关

南昌恒湖药酒有限责任公司

赣20160055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恒湖

91360122158261331T

Az

杨春葆

杨春葆

胡元东

郑金根

胡元东

五年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恒湖:酒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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