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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关于举办药品监管法规暨案件查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赣药监综法【2020】9号

2020-10-28 信息来源: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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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两法两条例”的学习理解,提高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执法能力,按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教育培训计划》,定于2020年11月举办药品监管法规暨案件查办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背景下与药品监管案件查办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二)药品流通监督检查重点、主要违法行为判定及其处罚尺度分析;

(三)医疗器械典型案件分析及执法办案技巧;

(四)化妆品监督检查重点及执法办案技巧;

(五)《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解读与案件查办程序、法律文书制作和送达;

(六)调查取证、证据固定与行刑衔接;

(七)互联网药品稽查案件线索挖掘及查办。

二、培训对象

(一)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分管执法的副局长、法制机构负责人、药品监管或执法骨干1人,共3人;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执法的副局长、药品监管或执法骨干1人,共2人;

(三)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及省药品检查员中心各分所各1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20日(17日下午报到,20日下午离会)。

(二)地点:南昌绿地华邑酒店。(高新开发区高新紫阳大道3333号,紧靠地铁1号线艾溪湖东站3出口,联系电话:0791-82223333)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局负责通知和组织辖区内参训人员统一报名,并填写报名回执(附件)。请各参训单位于2020年11月6日前将报名回执发至培训班联系人邮箱。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药品监管执法专业培训,认真做好人员选派和组织参训工作,参训人员要认真学习“两法两条例”,梳理监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效果。

(三)本次培训为省局年度计划内培训,培训和食宿费由省局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南昌市城区参训人员不安排住宿。

(四)参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培训工作纪律和考勤要求,培训期间不得请假,不得提前离会。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联系方式

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联系人:

葛  豪  江亚明  电话:

邮箱:719271427@qq.com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联系人:

江智燕  邓  超  电话:0791-86178975  0791-88158106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2020年10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药品监管法规暨案件查办专题培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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