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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在南昌举办

2020-10-16 信息来源: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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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强化化妆品监管人员及从业人员对新《条例》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的理解,10月13日至15日,省局在南昌举办了全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此次培训班与全省化妆品检查员培训班、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一并举办。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腮忠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吴腮忠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新《条例》宣贯工作的重要意义。新《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四个最严”的要求,适应了保障公众健康的需要、产业发展的需要、监管工作的需要和科学进步的需要,为全面提升化妆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法治基础。要加强新《条例》的学习,认真领会立法精神,真正把法规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法、知法、尊法、守法,推进监管部门依法行政,促进企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吴腮忠强调,各级监管部门要把做好新《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抓好落实。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宣贯工作方案,组织好本辖区的大学习、大培训、大宣传活动。二是要抓好专项整治,带着学习宣传新《条例》的任务,下到企业和市场中去,边宣传教育、边监督检查,做好新《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要提升服务质量,一手抓打击假劣产品,净化化妆品市场,保障老百姓用妆安全;一手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要提高监管能力,掌握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风险点,查找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努力提高化妆品的监管能力。

培训班邀请了国家及我省行业专家对新《条例》的总体情况、生产监管、经营监管、注册备案监管、法律责任进行解读,对化妆品生产现场检查要点及技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技术要求及问题分析等进行了分享和交流。新任化妆品检查员结合对新《条例》宣传的任务赴企业执行现场检查任务、开展实训。下一步,全省监管部门、行业、企业将掀起宣传学习新《条例》的热潮,各级监管部门、化妆品相关企业将全面开展培训宣贯,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确保新《条例》明年1月1日顺利实施。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县(区)市场监管局,省局相关单位化妆品监管负责人,化妆品生产企业、部分经营企业负责人,部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基地负责人,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等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化妆品监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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