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发证审查公示(2020年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重新审查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药监药品生产〔2020〕25号)等规定,经组织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江西九华药业有限公司的栓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酒剂、丸剂(蜜丸、浓缩丸)、合剂、糖浆剂、煎膏剂(膏滋)、口服溶液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基本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要求,丸剂(水蜜丸)基本符合法定药品生产条件,上述生产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发证要求,现予以审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8日止,共7天。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8158468 邮政编码:330029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电子邮件:ypsc@mpa.jiangxi.gov.cn
特此公示。
附件:重新发证目录信息(2020年第18号)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
江西省《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发证目录信息(2020年第18号)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注册地址 | 社会信用代码 | 分类码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生产负责人 | 质量受权人 | 有效期 | 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 |
江西九华药业有限公司 | 赣20160050 | 江西省瑞金市冯屋岗88号 | 91360781705511644U | Ahz | 刘建春 | 刘建春 | 宋九红 | 杨朝晖 | 宋九红 | 五年 | 生产地址:江西省瑞金市冯屋岗88号 生产范围:栓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浓缩丸)、合剂、糖浆剂、煎膏剂(膏滋)、口服溶液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