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高县制氧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X20160015),现予以公布。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地址
收回证书范围
收回证书机关
收回证书时间
JX20160015
江西省上高县制氧有限公司
江西省上高县塔下镇
医用氧(气态,液氧分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