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药品评价抽验不符合规定产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1期 总第48期)
关于国家药品评价抽验
不符合规定产品处置情况的公告
(2019年第1期 总第48期)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9年第19号),涉及我省江西国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肉苁蓉(生产批号:20171201);江西顺福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江西瑞林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的肉苁蓉(生产批号:150601);江西宜欣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江西鸿福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槟榔(生产批号:20170601);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槟榔(1712009);江西国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槟榔(生产批号:20171001),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符合规定,我局已责成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现将处置结果予以公告。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