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上海市2006年第三季度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

2007-01-09 信息来源: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字体: 打印
      为了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有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第三季度对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质量监督抽验。2006年第三季度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抽检分类情况为:药品抽验合格率为95.25%,不合格率为4.75%;医疗器械抽验合格率为85.45%,不合格率为14.55%;药包材抽验合格率为85.29%,不合格率为14.71%。对抽验出不合格药品、药包材和医疗器械的单位,各区(县)分局、稽查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并对其实施跟踪抽样检验。



      现将2006年第三季度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督检查抽验不合格情况予以公布。



 
浏览次数:

手机版|电脑版|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赣ICP备09003695号